图5-5 中国社会教育暂行系统图(1939)[49]
由图5-5可知,代表们将社会教育行政系统扩展为5个层级,从教育部到省市教育厅到县市教育局,最后下达到乡镇公所或保办公处。“各省应依照现行行政监督专员区,划分为若干民众教育辅导区,每区设立民众教育馆一所。各馆应附设各种高级补习学校,以为一般补习学校毕业生或相当程度民众继续进修之场所。”[50]并指出中央在国内重要地点分部设立国立社会教育机关的重要性、必要性。与战前的三级行政机构相对,更强调了向基层渗透的趋势。这一制度设计中,落实了战前社会教育学界呼吁已久的国立社会教育机构的设置。比如国立民众教育馆、国立科学馆等,以便与省立、县市立(甚至区立)组成层级制体制,以便事业能环环相扣发展。抗战期间,随着国家对社会教育直接推动趋势增强,各种国立社会教育机关纷纷创设,不仅民众教育馆突破未有国立的僵局,国立中国图书馆、国立科学教育馆、教育部直属的中华电影制片厂、教育电影画片社等纷纷设立,国民政府借助这些教育部直属社会教育机关,更进一步向基层社会渗透中央权力。必须指出的是,在战火纷飞中形成的中国社会教育暂行系统,仅仅是政府对专家们的制度设计予以认可,并没有多少实践意义,战后复员期间,社教社依然在为社会教育系统案奔走呼吁。